坑子社區再造新風貌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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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山好水的故鄉-坑子社區

「坑子村」位屬桃園縣蘆竹鄉,我們要瞭解故鄉「坑子」地名的由來,必須知曉「桃園」及「蘆竹」的歷史來源。「桃園」原名「桃仔園」,其名稱始見於清乾隆二十九年(西元一七六四年)之臺灣府志。乾隆初年,「桃仔園」地區才開始有移民前來開墾,由於移民遍植桃花而得名,至日本明治三十六年(西元一九○三年),開始定名為「桃園」,隸屬於新竹州,光復後,民國三十九年九月設桃園縣沿用至今。

「蘆竹鄉」為桃園縣轄下之一鄉,雖名為「蘆竹鄉」但自古以來,卻是以「南崁」而聞名,「南崁」地名的由來,主要因地形而得名。「崁」是閩南語音,發為Kham’原為山谷深險之狀,在台灣將陡直崖壁,稱為「崁」。

「蘆竹鄉」之地形,自西北向東南,東北逐漸傾斜昇高,若由南崁港(現今竹圍、下福一帶)外海往內陸看,則南崁港、海湖村、坑口村附近皆位於海平面高度,進入山腳、內厝、蘆竹諸村,則地形昇高至海拔二十至五十公尺間,至外社、山鼻則海拔上昇至一○○公尺,再往南至坑子、五福、南崁、錦興,海拔越過一○○公尺,進入龜山鄉海拔已至二○○公尺,因位於南崁港附近平地之南方,而稱之為「南崁」,一般以龜山鄉之南上村、大坑村地勢最高,稱為「南崁頂」,本鄉之南崁村、錦興村在其下,稱為「南崁下」。

此南崁地名,在荷蘭人佔據及明鄭成功時代,已被廣泛使用,當時南崁所指範圍,大約為自南崁港上岸之後,往北至淡水為界,往東入龜山鄉,往南至八德鄉,因而當時龜崙社(龜山鄉)、南崁社(五福宮附近)、坑仔社(山腳村、坑子村及外社村)、霄裡社(八德鄉)統稱為「南崁四社」。

日據初期,屬桃澗堡及八里坋堡管轄,分為頂庄(龜山鄉南上村、大坑村)、下庄、廟口庄、蘆竹厝庄、坑仔庄「南崁五大庄」。日據大正九年(西元一九二○年),始正式將南崁五大庄取名為「蘆竹」,隸屬於新竹州桃園郡,台灣光復後,即沿用至今。
「坑子」位於蘆竹鄉東北部,處林口台地西側南崁溪支流坑子溪谷地中,自古以來,與外社、山腳、坑口、海湖緊密相連,合稱為坑仔社。

清康熙五十二年時,坑仔社即有大雞籠通事賴科及鄭珍、朱焜侯、王謨等人,合墾荒埔今坑子、外社、山腳、坑口、海湖等村),開墾地區大約集中在山坡上,因當時缺乏河水灌溉,大都利用山上匯集之泉水、山溪實施灌溉,因而上好田地`反而分佈在山坡上,此為坑仔區墾務大進之原因。雍正十三年,坑仔社土目馬難招佃陳老,入墾坑仔社荒埔。至乾隆六年(西元一七四一年),坑仔社之漢人村落已然成形,為當時蘆竹鄉唯一村莊(比南崁尤早)。其後,清廷遂在此區設置坑仔莊、坑仔外莊、坑仔口莊,隸屬淡水縣八里坋堡管轄,坑仔莊包括貓尾崎、土地公坑、頂社、赤土崎等谷地聚落。坑仔為閩南人對有山有谷之地形之稱呼,又由於大都位於山坡地,故地名多以崎為稱呼。貓尾崎海拔約一六○公尺至一八○公尺,因其地形似貓尾而名。赤土崎海拔為一六○公尺至一八○公尺,因其土質為磚紅土,露出地面可見而名。頂社海拔約二二○公尺至二六○公尺,在林口台地(俗稱坪頂)上,故稱頂社,社是因其地為坑仔社番原居之地。土地公坑海拔約為一二○公尺,位坑子溪支流谷地中,該谷地原有福德正神祠故名之。

日據前期,明治三十四年(西元一九○一年)時稱為頂社庄,次年將頂社、貓尾崎、赤土崎、土地公坑合為坑仔庄,隸屬於台北廳八里坋堡坑仔區管轄,又至大正九年改坑仔庄為坑子(大字名),隸屬於桃園郡蘆竹庄管轄,下設頂社、貓尾崎、赤塗崎、土地公坑四小字。光復之初改為坑子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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